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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湖北經濟學院專升本畢業(yè)生學士學位申請通知

來源:湖北專升本網 整編:湖北自考網 時間:2021-11-18 瀏覽:0

專升本培訓

現在有不少大專生在畢業(yè)之后,都會繼續(xù)讀本科,這被稱作專升本,本科畢業(yè)生在畢業(yè)時滿足一定的條件是可以申請學士學位的,那么下面看下湖北經濟學院發(fā)布的關于2021年專升本畢業(yè)生申請學士學位的通知。

2021年湖北經濟學院專升本畢業(yè)生學士學位申請通知

各學院:

根據《湖北經濟學院普通本科畢業(yè)生學士學位授予管理辦法》等文件精神,現將2021年第二次本科畢業(yè)生申請學士學位的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請對象

湖北經濟學院2021屆本科畢業(yè)生(含專升本學生)。

二、申請條件

(一)申請者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法律、法規(guī);

2.在學籍管理規(guī)定的修業(yè)年限內,達到本科人才培養(yǎng)方案的各項要求,修滿學分,經審核準予畢業(yè)。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授予學士學位:

1.違背國家法律法規(guī)、公民道德規(guī)范、學校規(guī)章制度,品行不端正;

2.未修完培養(yǎng)計劃規(guī)定的課程或學分,畢業(yè)當年未能獲得畢業(yè)證書者;

3.違背學術誠信,因考試違紀受到過記過以上處分者;

4.剽竊、抄襲他人研究成果、弄虛作假,情節(jié)嚴重者。

(三)畢業(yè)生已達到畢業(yè)條件,但因違背學術誠信,因考試違紀受到過記過以上處分者,如在學科競賽、科學研究、社會實踐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績,符合以下情況之一者,可破格申請授予學士學位:

1.在校學習期間,在各類學科和科技競賽中取得優(yōu)異成績,獲得國家獎且排名前五或省級二等獎及以上且排名前三者;

2.在校學習期間,在中國知網(CNKI)收錄的學術期刊上,以湖北經濟學院為第一完成單位,并以第一作者身份發(fā)表一篇與本專業(yè)相關的學術論文者(我校指導教師為第一作者,學生為第二作者的,學生視同為第一作者),論文經中國知網檢測查重率低于20%;

3.在校學習期間,申請并獲得授權發(fā)明專利者(第一發(fā)明人必須為學生本人,專利權人僅為湖北經濟學院);

4.學生應征入伍或服役期滿退伍者;

5.考上公務員、研究生或參加國家支援邊遠地區(qū)行動計劃項目;

6.在社會實踐中獲得省級以上獎勵者;

7.學校學位評定委員會決定可破格授予學位的。

三、審批和報送程序

1.畢業(yè)生本人填寫《湖北經濟學院普通本科生學士學位申請表》(見附件1),向所屬學院提出申請;可破格申請授予學士學位的學生將學位申請書(見附件1)及申請材料(學術論文期刊原件及查重報告、獲獎證書原件、公務員錄取證明材料或研究生錄取證明等材料)提交到所在學院學位評定分委員會。材料提交截止時間為2021年12月3日。

2.學院學位評定分委員會根據《湖北經濟學院學位評定委員會章程》《湖北經濟學院普通本科畢業(yè)生學士學位授予管理辦法》的相關規(guī)定對申請者進行資格審查,并將《本科畢業(yè)生申請學士學位名冊》(見附件2)紙質版和電子版交教務處學籍管理辦公室,紙質版需學院學位評定委員會分會主席簽字并加蓋學生所屬學院公章。學院指定兩名以上教師對申請破格授予學士學位學生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核并簽字,形成初審意見(須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委員簽名),將初審意見、申請匯總表(附件3,需紙質版與電子版)、學生申請材料復印件(需注明“原件已審”并加蓋所屬學院公章)報送至校學士學位評定委員會辦公室(行政樓A211)。材料報送截止時間為2021年12月10日

3.校學位評定委員會辦公室復審。

4.校學位評定委員會評審。學校召開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各學院學位評定分委員會主席對本院破格申請授予學士學位的學生逐一說明情況,全體委員表決破格授予的意見,表決通過破格授予的學生,列入本次授予學位名單,決定不授予學位的學生,由學院將決定送達給學生。

5.學校對通過評定的學生授予學士學位。

6.報湖北省學位委員會辦公室備案。

四、工作要求

1.學院學位管理人員要認真收集原始資料、嚴格審核數據,確保所提供數據的真實性和準確性。

2.學院學位評定委員會分會要嚴格審查環(huán)節(jié),杜絕在學位授予中出現弄虛作假的行為。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在審核時一旦發(fā)現上報數據存在錯誤或弄虛作假行為的,將向全校進行通報并對當事人進行嚴肅處理。

五、其他事項

12月3日前未達到畢業(yè)條件的學生,如本學期仍有課程在修且不存在《湖北經濟學院普通本科畢業(yè)生學士學位授予管理辦法》第五條第一、三、四項情況,可參照上述流程向學院申請。

附件:

1.湖北經濟學院普通本科生學士學位申請表.doc

2.湖北經濟學院本科畢業(yè)生申請學士學位名冊.xls

3.破格申請學位授予匯總表.xlsx

4.湖北經濟學院普通本科畢業(yè)生學士學位授予管理辦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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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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