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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南通大學自主選拔錄取方案

來源:湖北自考網(wǎng) 時間:2014-02-13


南通大學2014年自主選拔錄取方案

  為進一步深化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制度改革,創(chuàng)新人才選拔機制,推進素質(zhì)教育實施和創(chuàng)新人才培養(yǎng),根據(jù)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高校自主選拔錄取改革試點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13]10號)和江蘇省教育廳《關于進一步深化省屬高校自主選拔錄取改革試點工作的意見》(蘇教考[2014]1號)、《關于做好江蘇省2014年普通高校自主選拔錄取工作的通知》(蘇教考[2014]2號)等文件精神,2014年學校在江蘇省進行自主選拔錄取工作。
  具體實施辦法如下:
  一、報名條件
  具有2014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tǒng)一考試報名資格且思想品德優(yōu)良、身心健康、外語語種為英語的應屆高中畢業(yè)生,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均可自薦或由考生所在中學推薦報考學校自主選拔錄?。?br />   1、高中階段在全國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省賽區(qū)競賽(數(shù)學、物理、化學、生物、信息學)獲得三等獎(含)以上者;

  2、高中階段在全國青少年科技創(chuàng)新大賽、全國青少年生物和環(huán)境科學實踐活動、“明天小小科學家”獎勵活動、全國中小學電腦制作活動等中學生科技競賽活動中獲得省級三等獎(含)以上者;

  3、在語言文學等方面有特殊才能,或在某一學科領域有發(fā)展?jié)摿φ?,高中階段參加全國英語作文大賽獲優(yōu)勝獎,或參加全國中學生英語能力競賽獲三等獎(含)以上,或具有文學、寫作方面的特殊才能,或高中階段在全國性作文比賽中獲得三等獎(含)以上者;

  4、高中階段參加體育比賽獲得國家二級運動員及以上證書,或獲得地級市文藝調(diào)演比賽一等獎及以上者;

  5、南通大學優(yōu)質(zhì)生源基地學校、江蘇省四星級(含)以上高級中學推薦的,高中階段學習成績綜合排名在年級同科類學生中的前30%,綜合素質(zhì)優(yōu)秀、成績突出者;

  6、思想道德品質(zhì)優(yōu)秀,高中階段獲得地級市(含)以上各種思想道德品質(zhì)類獎勵或榮譽、獲得地級市(含)以上優(yōu)秀學生干部、三好學生榮譽稱號者;

  7、考生學業(yè)水平測試必測科目5門課程成績達2A2B1合格者。
  二、招生人數(shù)
  自主選拔錄取人數(shù)不超過學校2014年本一批次招生計劃的5%。
  三、報名程序
  申請人所有書面材料請用A4紙大小、以“申請表”為封面裝訂,于2014年2月15日前(以當?shù)剜]戳日期為準)以EMS特快專遞方式寄至南通大學招生辦公室(南通市嗇園路9號,郵編226019)。請在信封上注明“自主招生報名材料”字樣,所交申請材料概不退還。具體書面材料如下:
  1、填寫《南通大學2014年自主選拔錄取申請表》,由所在中學校長簽名、加蓋中學公章;

  2、高中階段各學期成績匯總表復印件以及年級排名匯總情況表(經(jīng)中學教務部門審核蓋章);

  3、高中階段主要獲獎證書復印件和其他證明自己特長、優(yōu)勢的材料(經(jīng)中學教務部門審核蓋章);

  4、個人陳述材料,內(nèi)容包括自身成長經(jīng)歷及體會、個性特長及取得的成果、進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設想等,字數(shù)在800字左右。
  5、二代身份證復印件。   四、操作程序
  1、學校將通過南通大學招生信息網(wǎng)及有關媒體向社會公布南通大學自主選拔錄取政策,使中學、考生和家長了解學校自主選拔錄取的目的、內(nèi)容、要求和辦法。
  2、初審
  報名截止后,學校自主選拔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將對考生的申請材料進行資格初審(材料不全者不予審核),將考生情況折算為“考生條件分”,“考生條件分”滿分為30分。
  具體見下表:
  高中階段競賽獲獎
  等級      分數(shù)
  國家級一等   30
  國家級二等   25
  國家級三等   20
  省級一等    15
  省級二等    10
  省級三等    5
  高中階段學業(yè)水平成績
  必測科目等級  分數(shù)
  4A       12
  3A       8
  2A       5
  備注:1、各類競賽等級由南通大學自主選拔錄取工作領導小組認定;

  2、同一競賽獲獎只記最高獎,不累計加分;

  3、團體項目獲獎減半加分。
  初審通過的考生名單將于
2014年2月20日前在南通大學招生信息網(wǎng)上公布。
  3、繳費
  初審合格的考生須于2014年2月28日前繳納報名測試費60元,逾期未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戶名:南通大學,開戶行:建行南通分行營業(yè)部,賬號:32001648636059123123,匯款說明:自主招生報名測試費、考生姓名及考籍號。匯款后請將憑條復印并傳真至:0513-85012170。
  4、報到
  通過初審的考生于
2014年3月8日下午5時前攜帶本人身份證、學生證和具備報名條件的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到南通大學主校區(qū)(南通市嗇園路9號)辦理報到、并領取準考證。
  5、面試
  通過初審的考生于2014年3月9日攜帶本人身份證、學生證、準考證和具備報名條件的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到學校參加面試(具體安排詳見準考證及考場外通知)。
  6、入選資格
  按照“全面衡量、公平公正、寧缺毋濫”的原則,對于參加學校自主選拔錄取測試合格的考生,根據(jù)考生學??荚u成績高低擇優(yōu)認定學校自主選拔錄取入選考生。學??荚u成績由面試分和考生條件分組成,計算方式為:
  學??荚u分=專家面試分(滿分為70分)+考生條件分(滿分為30分)
  按照自主選拔錄取計劃數(shù)的200%,擇優(yōu)提出學校2014年自主選拔錄取候選人,在考生所在中學和學校招生信息網(wǎng)上予以公示,同時,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報省級招生部門相關信息平臺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后,將作為學校2014年自主選拔入選考生人選,并報教育部和江蘇省教育考試院備案。
  7、志愿填報
  入選考生必須于
2014年5月5日至10日,登錄江蘇省高考志愿信息網(wǎng)(http://gkzy.jseea.cn)對本人自主選拔錄取志愿信息進行預確認,同時打印《江蘇省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自主選拔錄取考生志愿確認表》,由考生本人及其法定監(jiān)護人親筆簽名確認后傳真至0513-85012170。
  五、錄取政策
  根據(jù)考生報考科類,在面試的基礎上,結(jié)合考生高考成績,采取高考成績占70%和學??荚u成績占30%的加權(quán)綜合評價的方法,對高考成績達到或超過所屬科類本科第二批省錄取最低控制線的考生擇優(yōu)錄取。
  加權(quán)綜合評價的方法為:將入選考生的高考成績總分折算成標準分(百分制),按70%計算出所得高考成績分;
學??荚u成績滿分100分,按30%計算出所得學校考評成績分;
兩者相加,即為加權(quán)綜合評價得分。
  加權(quán)綜合評價得分排名前50%(含)(按自主選拔錄取計劃數(shù),下同)的考生,予以錄取并可任意選擇專業(yè);

  加權(quán)綜合評價得分排名50%以后的考生,予以錄取并滿足其填報的專業(yè)志愿前三個(考生須填三個專業(yè)志愿以上。因未填三個專業(yè)志愿以上而未被錄取,考生責任自負);

  對于取得自主選拔錄取資格的考生,其兩門選測科目等級必須達到2B以上,所報專業(yè)符合學校選科要求。
  六、監(jiān)督機制
  1、學校在自主選拔錄取過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綜合評價、擇優(yōu)錄取”的原則,對選拔辦法、標準、程序、以及結(jié)果向社會公示,接受社會監(jiān)督。
  2、自主選拔錄取工作在學校招生委員會領導下,由自主選拔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具體實施選拔工作,并由學校紀檢監(jiān)察部門全程參與和監(jiān)督。
  3、中學及學生本人應本著公平、公正、公開和誠信的原則,嚴格按照規(guī)定程序進行申請和推薦工作。推薦材料必須屬實,如有弄虛作假者,一經(jīng)查實,將取消被推薦學生的被選拔資格和該生所在中學三年的推薦資格。
  4、對在自主選拔錄取中存在違規(guī)承諾及操作,虛報或偽造、變造有關材料,考試作弊、替考等弄虛作假、徇私舞弊行為的,一經(jīng)查實,依據(jù)有關規(guī)定分別予以嚴肅處理。
  5、學校未委托任何機構(gòu)或個人代理自主選拔錄取事宜,請不要相信任何中介信息。
  七、聯(lián)系方式
  1、電話:(0513)85012170(兼?zhèn)髡妫?br />   1月22日起:187062996301870629963118706299632
  2、地址:南通市嗇園路9號(郵編226019)
  南通大學招生辦公室
  3、網(wǎng)址:zs.ntu.edu.cn
  4、電子信箱:zsb@ntu.edu.cn
  八、本方案由學校自主選拔錄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結(jié)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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