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湖北成人高考高起點語文常用文言文虛詞“以”(1)
湖北2015年成人高考高起點語文常用文言文虛詞“以”(1)
2015年湖北成人高考將于10月24日-25日舉行,湖北成人高考網整理了2015年湖北成人高考高起點語文輔導資料,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介詞
作為介詞,“以”的用法較多且意義復雜,但基本內容是表示動作行為的依據或憑借,其余用法大多可視為這一其本用法的引申和變化。分別說明如下:
表示憑借
基本用法和意義是表示動作行為以某人、某物為依據或憑借,可譯為“用”、“拿”等。
例如:
?。?)臣具以表聞,辭不就職。(《陳情表》)
?。?)世言晉王之將終也,以三矢賜莊宗。(《五代史伶官傳序》)
(3)以分宜教分宜,安得不工哉!(《馬伶?zhèn)鳌罚?/p>
有的表示以某事或某種技能為依據或憑借,意義有所虛化,除可譯為“用”“拿”外,還可譯為“憑借”、“依照”、“根據”等。例如:
?。?)王好戰(zhàn),請以戰(zhàn)喻。(《寡人之於國也》)
?。?)以五十步笑百步,則何如?(《寡人之於國也》)
?。?)皆以用戰(zhàn)為名。(《李將軍列傳》)
?。?)彼以堅苦忍耐之力,冒其逆而突過之。(《論毅力》)
?。?)梨園以技鳴者,無慮數十輩。(《馬伶?zhèn)鳌罚?/p>
有的表示憑借某種身份、資格或地位從事某事,意義更為抽象。例如:
猥以微賤,當侍東宮。(《陳情表》)
而廣以良家子從軍擊胡。(《李將軍列傳》)
其后四歲,廣以衛(wèi)尉為將軍,出雁門擊匈奴。(《李將軍列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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