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湖北省音樂學類統(tǒng)考考試科目
湖北省2015年音樂學類統(tǒng)考考試科目
湖北美術高考網(wǎng)獲悉,根據(jù)
2015年湖北省音樂學類統(tǒng)考報考須知,2015年湖北省音樂學類統(tǒng)考考試科目如下:
音樂學類專業(yè)統(tǒng)考涉及的專業(yè)有音樂理論、藝術管理、音樂教育和音樂表演等。專業(yè)考試滿分值300分,各專業(yè)的考試科目和分值分布如下:
(一)音樂理論專業(yè)(含音樂學理論、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錄音藝術和指揮方向)
|
|
|
基本樂理 |
筆試 |
20分 |
聽寫與音樂聽辨 |
筆試 |
20分 |
音樂常識(一) |
筆試 |
120分 |
視 唱 |
面試 |
20分 |
特長展示 |
面試,聲樂演唱或器樂演奏 |
120分 |
(二)音樂學(藝術管理)專業(yè)
|
|
|
音樂常識(二) |
筆試 |
240分 |
特長展示 |
面試,從聲樂演唱、器樂演奏、舞蹈表演、朗誦四項中任選一項 |
60分 |
(三)音樂學(音樂教育)專業(yè)
|
|
|
基本樂理 |
筆試 |
20分 |
聽寫與音樂聽辨 |
筆試 |
20分 |
視 唱 |
面試 |
20分 |
聲樂演唱 |
面試,限美聲、民族唱法 |
120分 |
鋼琴演奏 |
面試 |
120分 |
(四)音樂表演專業(yè)
|
|
|
基本樂理 |
筆試 |
20分 |
聽寫與音樂聽辨 |
筆試 |
20分 |
視 唱 |
面試 |
20分 |
聲樂演唱或器樂演奏(主試科目) |
面試,從聲樂演唱或器樂演奏兩項中任選一項 |
220分 |
特長展示 (輔試科目) |
面試,從聲樂演唱、器樂演奏、舞蹈表演、朗誦四項中任選一項,且不與主試項目重復 |
20分 |
注:1.面試科目含視唱、聲樂演唱、器樂演奏、朗誦、舞蹈表演;
其中聲樂演唱、器樂演奏、朗誦實行拉簾考試(考試時,考生與考官之間用簾幕隔開)。
2.考生選擇主試、輔試項目的曲目不得重復。
相關推薦:
2.部分稿件來源于網(wǎng)絡,如有不實或侵權,請聯(lián)系我們溝通解決。最新官方信息請以湖北省教育考試院及各教育官網(wǎng)為準!
掃一掃加入微信交流群
與學姐學長同城考生自由互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