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財經政法大學2015年自主招生錄取辦法
湖北高考網獲悉,根據
2015年中南財經政法大學自主招生簡章,2015年中南財經政法大學自主招生錄取辦法如下:
(一)自主選拔錄取入圍考生,須在高考志愿中第一志愿報考我校。實行平行志愿的省份,須填報我校為平行志愿第一順序(單獨設置了自主選拔錄取填報批次的省份,按照其省級招辦統(tǒng)一要求執(zhí)行)。
(二)自主選拔錄取入圍考生填報的高考專業(yè)志愿須為學校自主選拔錄取公示專業(yè)。
(三)取得A類專業(yè)自主選拔錄取資格的考生高考總分(含政策性加分)須達到學校在當?shù)啬M投檔線下20分,且不低于當?shù)赝祁惐究频谝慌浫】刂品謹?shù)線。取得B類專業(yè)自主選拔錄取資格的考生高考總分(含政策性加分)須達到學校在當?shù)啬M投檔線下30分,且不低于當?shù)赝祁惐究频谝慌浫】刂品謹?shù)線。 (注:模擬投檔線由生源地省級招辦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生源省(區(qū)、市)最終確定的投檔比例測算生成。)
生源地所在省如果對自主招生有其他要求,則執(zhí)行該省相關政策。政審體檢合格。
考生須同時符合以上條件,學校將予以錄取。錄取專業(yè)為學校自主選拔的公示專業(yè)。
(四)通過自主選拔錄取的考生不能以任何形式轉入其他專業(yè)學習(含國際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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