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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江大學2014年學生學年電子注冊通知
湖北高考網(wǎng)獲悉,2014年長江大學學生學年電子注冊通知已公布。詳情如下:
校屬有關(guān)單位:
根據(jù)教育部《高等學校學生學籍學歷電子注冊辦法》(教學〔2014〕11號)的要求,我校對2014年學生學年電子注冊工作做出了具體安排,決定由招生與注冊處牽頭,教務處、學生事務處、各教學學院和獨立學院共同完成,現(xiàn)就有關(guān)事宜通知如下:
一、學生學年電子注冊的范圍
符合國家招生規(guī)定、經(jīng)省級招生委員會批準錄取、通過入學資格審查取得學籍的我校(包括獨立學院)各類普通本、專科在校學生。學年注冊對象僅限老生,2014級新生在新生學籍電子注冊時自動完成學年注冊。
二、學生學年電子注冊的具體分工
(一)教務處
1.按學年提供老生學年注冊數(shù)據(jù)信息;
2.組織教學學院做好老生學籍內(nèi)容的清理工作。
學籍內(nèi)容類型:
(1)學籍狀態(tài)
注冊學籍:符合《長江大學普通本、??茖W生學籍管理規(guī)定》第七條規(guī)定的學生;
暫緩注冊:包括學費未繳清等;
保留學籍:包括經(jīng)批準應征入伍、休學(分病休、其他兩類)等類型的學生等。
(2)學籍變動:跳級、留降級、轉(zhuǎn)專業(yè)、復學等;
(3)學籍注銷:退學、取消學籍等及其原因。對退學、取消學籍學生需提供學校印發(fā)的紅頭文件復印件(因信息上報教育部后是不可撤銷的,所以一定要慎重)。
(二)學生事務處
1.加強對學生學年注冊重要性的宣傳,促進學生誠信意識的提高和學校學生誠信體系的建設(shè);
2.組織教學學院做好老生的學籍記載和學籍注銷清理工作。
(1)學籍注銷:開除學籍、死亡等及其原因,對開除學籍、死亡學生需提供學校處理的紅頭文件復印件(因信息上報教育部后是不可撤銷的,所以一定要慎重);
(2)學籍記載:獎勵級別及名稱、處分種類及原因。
(三)教學學院
1.加強對學生學年注冊政策宣傳;
2.組織學生核對本人學籍信息。學籍信息是學歷、學位證書電子注冊的信息依據(jù),以教育部備案的高考錄取信息為準。學生本人登錄教育部高校學生信息網(wǎng)(http://www.chsi.com.cn)學信檔案欄進行實名注冊(需用真實姓名、身份證號注冊,一個身份證號只能注冊一次)后查詢、核對本人信息;
3.按要求和標準負責本學院學生學籍狀態(tài)、學籍記載的核查、匯總和錄入工作;
匯總與教育部高校學生信息網(wǎng)不一致的學生信息;
4.將領(lǐng)導簽字后的紙質(zhì)打印件(附件2—附件7)報招生與注冊處(
10月14日下午5:30前)。
(四)招生與注冊處
1.加強對此項工作的統(tǒng)籌與協(xié)調(diào),貫徹落實普通高校學生學年電子注冊工作要求;
2.明確職責,完善制度,規(guī)范程序。從制度上保證學生學年電子注冊工作的順利開展;
3.分別向有關(guān)單位提供在校學生數(shù)據(jù);
4.按規(guī)定審核各類學生學年電子注冊基礎(chǔ)數(shù)據(jù);
5.向教育部、省教育廳注冊經(jīng)審核后的學生名單(10月17日前);
6.向省教育廳報告學校學生學年電子注冊情況(10月17日前)。
7.詳細調(diào)查、甄別與教育部高校學生信息網(wǎng)不一致的學生信息,并分類處理。
三、工作要求
(一)各學院分管領(lǐng)導為本單位學生學年注冊工作的責任人,負責組織本單位學生學年注冊的實施;
相關(guān)工作人員要認真細致地做好工作,做到按時、詳實、準確上報。各學院對本單位的學籍要進行認真清理,一旦發(fā)現(xiàn)學生學籍方面的問題要及時反映。學生信息涉及個人隱私,要注意保密。
(二)文理學院、工程技術(shù)學院參照校本部學年注冊的職責和程序組織開展本院學生學年注冊工作,并將學生學籍內(nèi)容和學籍記載等信息在2014年10月16日前報學校招生與注冊處備案。
長江大學
2014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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