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2012高考招錄全部流程與日程表
湖北省高招政策明確了今年高考招錄的全過程,從考試到志愿填報再到錄取,考生和家長可一目了然。
考試篇
6月25日發(fā)放高考成績
今年湖北省仍然是6月7日、8日舉行高考。省教育考試院統(tǒng)一組織評卷、統(tǒng)分工作。普通高考和高職統(tǒng)考均采取網(wǎng)上評卷。評卷和統(tǒng)分工作實行封閉管理,在考試成績未向社會公布以前,不受理任何單位和個人查分申請。
6月25日向考生發(fā)放高考成績。高考成績采取兩種方式發(fā)放:一是通過省教育考試院網(wǎng)站公布查詢;
二是通過各級招生考試部門發(fā)至中學(報名點),由中學(報名點)通知考生。
志愿篇
一本實行平行志愿
分兩次填報志愿
2012年全省采用統(tǒng)一模式實行網(wǎng)上填報志愿。所有考生的各類志愿均在省招辦指定的網(wǎng)上填報。高考志愿分兩次填報:第一次是估分填報提前批錄取本科院校和提前批錄取高職高專院校志愿;
第二次是知分填報第一至第四批院校志愿??忌W(wǎng)上填報志愿時間如下,截止時間均為截止日下午5:00。在填報志愿截止時間之前,考生可在網(wǎng)上填報或修改志愿,多次修改的以最后一次的志愿信息作為投檔依據(jù),截止時間后不能再填報或修改。
一本實行平行志愿
2012年湖北省第一批本科繼續(xù)實行平行志愿,平行志愿設5個院校志愿,根據(jù)“分數(shù)優(yōu)先”的原則,從高分到低分按每個考生填報院校的順序依次投檔。武漢地區(qū)部委屬高校與武漢市合作建設招生計劃與第一批本科同步填報志愿,可填8個院校志愿,后3個院校志愿只能填報共建計劃招生院校。共建生投檔、錄取與第一批本科同時進行,錄取最低控制分數(shù)線為院校同批次線。
一本自招單獨填志愿
第一批本科單獨設立自主選拔錄取時間段,獲得高校自主選拔資格的考生,要單獨填報自主選拔院校志愿,已經(jīng)被自主選拔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第一批本科平行志愿的錄取。高校自主選拔錄取調(diào)檔線一般應為批次線或者以省招辦按各校招生計劃110%比例模擬投檔線來確定。
錄取篇
投檔比例在1:1.2以內(nèi)
7月11日至8月20日常規(guī)錄取
今年的錄取批次分為提前批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第三批本科和提前批高職高專、第四批高職高專(一)、第四批高職高專(二)。常規(guī)錄取從7月11日開始,8月20日結束。高職高專補錄時間為9月24日至9月29日。
投檔比例在1:1.2以內(nèi)
省招辦和高校要結合實際情況,制定科學合理的錄取投檔辦法,在投檔成績達到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shù)線的考生中,高校一般應在本校招生計劃數(shù)的120%以內(nèi),確定調(diào)閱考生檔案的比例,省招辦按高校的調(diào)檔要求向其投放考生電子檔案。
高分考生可享保護政策
在每批次征集志愿期間,可以安排少數(shù)湖北省省屬院校的招生計劃公開征集志愿,錄取同批次線上落選的相對高分考生。第一批本科院校在錄取期間可用追加計劃,通過非志愿投檔方式錄取批次線上不低于學校實際錄取最低分數(shù)線的考生。第二、三批本科院校在錄取期間可用追加計劃,通過非志愿投檔方式錄取達到上一批次線但不低于校線的考生。
放棄報到不得參加補錄
高校對錄取的新生要進行資格復查,對未經(jīng)高校同意逾期不報到的已錄取考生,可視其為自行放棄入學資格。
各高校在9月10日前完成新生報到工作,9月18日至19日將未報到考生信息報省招辦。省招辦將未報到考生的錄取信息予以注銷,被注銷考生相應取消錄取資格,不能參與補錄。補錄仍執(zhí)行院校所在批次線;
本科不進行補錄。
高考招生日程表
6月7日-8日普通高考
6月10日-15日估分填報提前批本科、提前批高職高專院校(專業(yè))志愿
6月25日發(fā)布高考分數(shù)
6月29日-7月1日知分填報第一、二、三、四批院校(專業(yè))志愿
6月29日-7月2日軍檢面試
7月11日-8月20日按批次常規(guī)錄取
9月22日-23日未被錄取考生填報高職高專補錄征集志愿
9月24日-29日高職高專補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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