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財經政法大學自考答疑:法院不能采用的證據有哪些
來源:湖北自考網
時間:2015-01-30
法院不能采用的證據有哪些?
答: (1)被告及其訴訟代理人在作出具體行政行為后自行收集的證據。
(2)被告嚴重違反法定程序收集的其他證據;
(3)未經法庭質證的證據;
(4)復議機關在復議過程中收集和補充的證據,不能作為人民法院維持原具體行政行為的根據;
(5)被告在二審過程中向法院提交在一審過程中沒有提交的證據,不能作為二審法院撤消或變更一審裁判的依據。
相關推薦:
結束
特別聲明:1.凡本網注明稿件來源為“湖北自考網”的,轉載必須注明“稿件來源:湖北自考網(trillionsbussines.com)”,違者將依法追究責任;
2.部分稿件來源于網絡,如有不實或侵權,請聯(lián)系我們溝通解決。最新官方信息請以湖北省教育考試院及各教育官網為準!
2.部分稿件來源于網絡,如有不實或侵權,請聯(lián)系我們溝通解決。最新官方信息請以湖北省教育考試院及各教育官網為準!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自考答疑:法院不能采用的證據有哪些" 相關文章推薦
自考最新文章
熱門推薦
微信公眾號
考生交流群

湖北自考網微信公眾號
隨時獲取自考政策、通知、公告及各類學習資料、學習方法、課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