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自考法律文書寫作試題(二)
江漢大學成教網:2012年自考法律文書寫作試題(二)
一、單項選擇題(本大題共15小題,每小題2分,共30分)?
在每小題列出的四個備選項中只有一個是符合題目要求的,請將其代碼填寫在題后的括號內。錯選、多選或未選均無分。?
1.下列文書中不屬于法律文書的是( )?
A.通緝令 B.仲裁調解書?
C.最高人民法院公報 D.法律意見書?
2.法律文書的程式性特點主要表現在兩方面。一是結構固定化,二是( )?
A.用語學術化 B.用語成文化?
C.用語口語化 D.用語通俗化?
3.公安機關偵查人員在對接到報案、控告、舉報、自首的材料進行審查后,認為符合立案的案件立案時制作的報請領導審批決定是否立案偵查的文書,稱之為( )?
A.接受刑事案件登記表 B.呈請立案報告書?
C.立案決定書 D.呈請破案報告書?
4.緊急情況下,公安機關偵查人員對犯罪嫌疑人的人身、住所及其他有關場所進行搜查出示的法律文書可以是( )?
A.通緝令 B.調取證據通知書?
C.呈請搜查報告書 D.逮捕證
5.辦案人員認為需要扣押犯罪嫌疑人的郵件、電報時,必須制作呈請扣押郵件、電報報告書,報請批準的機關或個人是( )?
A.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 B.縣級以上公安機關?
C.縣級以上電信管理機關負責人 D.縣級以上電信管理機關?
6.補充偵查報告書正文部分的重點是( )?
A.偵查的手段 B.偵查的目標?
C.補充偵查的結果 D.補充偵查的經過?
7.起訴書中,當自然人犯罪、單位犯罪并存時,在起訴的理由和根據部分,應當敘寫的順序是( )?
A.犯罪行為先重后輕 B.犯罪行為先輕后重?
C.先自然人犯罪、后單位犯罪 D.先單位犯罪、后自然人犯罪?
8.公訴意見書應發(fā)表于( )?
A.法庭調查階段 B.法庭調查結束法庭辯論前?
C.當事人辯護之后 D.法庭辯論后?
9.第二審行政判決書依法作出的維持原判或改判決定,主要針對第一審判決的( )?
A.程序問題 B.實體問題?
C.法律適用問題 D.上訴范圍問題?
10.我國的刑罰執(zhí)行機關是( )?
A.勞教所 B.勞改所?
C.司法局 D.監(jiān)獄?
11.罪犯服刑期間,符合法定條件保外就醫(yī)的,需要填寫( )?
A.罪犯監(jiān)外執(zhí)行審批表 B.罪犯暫予監(jiān)外執(zhí)行審批表?
C.罪犯獎勵審批表 D.罪犯評審鑒定表?
12.刑事自訴案件的被害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責任,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時所使用的法律文書是( )?
A.刑事上訴狀 B.刑事自訴反訴狀?
C.刑事申訴書 D.刑事自訴狀?
13.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的規(guī)定,民事再審申請書必須在裁決生效后( )?
A.半年內提出 B.一年內提出?
C.兩年內提出 D.四年內提出?
14.辯護詞是指在人民法院審理刑事案件中,被告人委托的辯護人為維護被告人的合法權益,當庭發(fā)表的系統(tǒng)性法庭發(fā)言。它具有較強的( )?
A.公正性和確定性 B.準確性和正義性?
C.針對性和駁辯性 D.證據行和反駁性?
15.筆錄忠實地記載了訴訟和非訴訟活動的實際情況,能證明某一事實的客觀存在,故可以作為( )?
A.證明使用 B.證據使用?
C.依據使用 D.論據使用?
二、簡答題 (本大題共5小題,每小題5分,共25分)?
16.法律文書的作用表現在哪些方面??
17.公訴意見書的正文部分應當寫明哪些內容??
18.民事裁定書的類別有哪些??
19.怎樣闡明《對罪犯刑事判決提請?zhí)幚硪庖姇分刑嵴垙筒榈睦碛??
20.什么是仲裁申請書?當事人申請仲裁應當符合哪些條件??
三、寫作主題:(本大題共1小題,共30分)?
21.根據下列案情材料,按照《法律文書寫作》教材中的要求,擬寫一份第一審刑事判決書。?
2010年10月25日凌晨,被告人張與其朋友熊(女)共同吸食毒品冰毒和麻古,清晨出現神志不清的癥狀。當日上午,張帶著熊,駕駛市規(guī)劃局所有的、牌號為湘AD1939的銀灰色本田商務車,在市政府廣場亂轉。張的家屬及同事勸其下車,張拒不下車并阻止熊下車,雙方僵持至次日凌晨。10月26日凌晨,張將車駛離市政府廣場后又在市內道路上亂轉,在迎賓路至省軍區(qū)大門口之間的馬路上,刮擦李駕駛的湘AT3541出租車車身。清晨6時40分左右,張開車闖進中專湖南省委機關大院。張駕車在省委大院內亂闖,先后撞倒或刮蹭武警戰(zhàn)士曾、李、吳、陳、林、王,并先后將吳、李、陸、龔駕駛的、在路面正常行駛的四臺轎車不同程度撞壞。最終,張駕駛的車輛被截停,熊被解救。經法醫(yī)鑒定,武警戰(zhàn)士曾頭面部多處軟組織裂傷并右腓骨骨折,構成輕傷;
在省委大院內受損的四臺轎車經修復,共花費修理費25624元。?
張因本案于201O年11月8日被刑事拘留,11月23日被逮捕。現羈押于市第一看守所。市區(qū)人民檢察院以檢刑訴[2011]84號起訴書指控被告人張犯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于2011年2月17日向市區(qū)人民法院提起公訴。認為,張的行為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并提交了相應證據,提請湖南省市區(qū)人民法院依法判處。被告人張對起訴書的指控供認屬實,沒有提出異議。辯護人師認為,張是在吸食毒品后,在神志不清的情況下構成犯罪,其主觀惡意不深,并沒有產生嚴重的犯罪后果,且認罪態(tài)度較好,請求減輕判罰。?
以上事實,有以下證據證明:?
1、接受刑事案件登記表、抓獲經過,證明張駕車在湖南省委機關大院內沖撞后,車輛終被截停,張被執(zhí)勤的武警戰(zhàn)士抓獲,交公安機關處理的過程;
2、扣押經過、扣押物品清單,證明公安人員從熊的住處查獲冰毒和麻古等毒品;
3、被害人吳、李、陸、龔(被撞轎車的駕駛員)的陳述等。?
2011年3月5日,市區(qū)人民法院由審判長肖英、人民陪審員曾飛、人民陪審員楊剛依法組成合議庭,由杜夢擔任書記員,公開開庭審理了張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一案。市區(qū)人民檢察院檢察員賀華出庭支持公訴,張的辯護人師,律師事務所律師,及有關的訴訟參與人均到庭參加訴訟。市區(qū)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張的行為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尚未造成嚴重后果。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成立。辯護人師提出張是在吸食毒品后神志不清的情況下犯罪,主觀惡性不深的意見不予采納。被告人張認罪態(tài)度較好,可酌情對其從輕處罰。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的規(guī)定,判處張犯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2011年3月8日市區(qū)人民法院簽發(fā)了2011年第127號刑事判決書。?
附:張,男,3O歲,漢族,初中文化,農民,住省縣村。?
注:張已經受到法律懲處,此案件材料只作考試資料使用。?
四、寫作輔題:(本大題共1小題,共15分)?
22.根據下列案情材料,按照《法律文書寫作》教材中的要求,擬寫一份仲裁申請書。?
2010年9月20日肖(男,1980年3月20日生,山西省大同市人,大學畢業(yè),住北京市路號)與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路號大樓室,法定代表人:萬,職務:經理)簽訂50臺電腦購銷合同。合同規(guī)定的交貨時間是2010年10月30日,供貨人每拖延一日交貨支付總金額0.5%的違約金。同時規(guī)定合同生效1周內,購買人應支付總價款的30%,2周內支付至總價款的80%,余款在合同全部履行后1周內付清。合同簽訂后,肖即按照合同的約定于2010年9月21日支付貨款53000元,此后又于2010年9月27日和9月29日分別支付貨款77000元和20000元,至此,實際支付貨款計150000元,超出合同約定的80%。而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直到2010年9月30日僅提供1臺樣機,經檢查發(fā)現該樣機某些配件以舊充新,不符合合同要求。肖3次要求更換,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置之不理。無奈2010年11月14日后,肖委托律師兩次和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協(xié)商處理方案未果。同年11月18日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向肖發(fā)來“通知書”要求肖提貨并付余款。11月20日雙方協(xié)商一致同意提交北京市仲裁委員會仲裁。2010年11月25日肖委托張(律師事務所律師)提出仲裁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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