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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普通高校陽光招生問答軍事、公安、司法、安全、航海院校(專業(yè))和國防生招生 問:軍事院校招生有哪些規(guī)定? 答:軍事院校不得錄取無軍校志愿考生,不得錄取軍檢面試不
湖北省普通高校陽光招生問答——軍事、公安、司法、安全、航海院校(專業(yè))和國防生招生
問:湖北省對軍事院校招生有哪些規(guī)定?
答:軍事院校不得錄取無軍校志愿考生,不得錄取軍檢面試不合格考生,不得錄取批次線下的考生。軍事院校、國防生生源不足時,可在軍檢面試合格考生中征求意見后調(diào)劑錄取。
按教育部、總政治部印發(fā)的《軍隊院校招收普通中學(xué)高中畢業(yè)生工作實施細則》[政干發(fā)(2008)19號]文件要求,軍事院校本科錄取執(zhí)行各學(xué)校所在批次的錄取控制分數(shù)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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